男的21女的22同居生子,孩子五个月,男的有外遇,准备分手,女方应该的到怎样的保护

匿名用户    2010-09-12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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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捆炼规定同居两年或以上生育小孩的为事实婚姻们厉,受法律保护,先谈判,再起诉吧脚劣脂!

匿名用户   2010-09-1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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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情还真的很麻烦。 你逼他和你结婚吧,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男的要22才能结婚,他连法定婚龄都没到。你和他分手吧,孩子怎么办?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那句“孩子五个月”是你怀孕已经五个月了,还是你已经生下孩子,孩子已经满5个月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我介意你打掉,因为这会成为你以后人生的绊脚石,你以后找对象会...很受到阻碍的,当然了,5个月达掉的话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你要好好考虑清楚。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你先和你BF好好谈谈,能挽回是最好的(前提是他知错了)。如果实在不行,那么离开他,没有他你照样能过的很好,如果你养孩子的话,要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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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曼凡    2010-09-12 21:58

你们结婚了吗? 你都生过孩子了,刚然没感觉了。 不外遇还打手枪吗?

匿名用户    2010-09-12 18:24

是爱你的和有责任的就不会舍你而去,明知你怀孕是他的骨肉还要和你分手的。还能抱想什么呢? 个人意见:结束错误的同居和终止妊娠。在百般无奈此境做百般无奈的自我保护;是能索取经济补偿就最好。

梁丘浩思_lgPU    2010-09-12 12:29

都什么年代了,同居还受法律保护? 2001年新的婚姻法规定是同居不保护,随时可解除,并不需要到法院处理。 所以,现在没有解除同居关系一案件了,但为了财产和孩子,要求 法院处理的,法院处理的是“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 新婚姻法规定,同居的双方可以补办婚姻登记取得合法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这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都是说有婚姻又与他人同居的,属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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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09-12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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