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黑龙江省农村户口 结婚十一年,有一个九岁的女儿,男方34,女方30,完全符合二胎的要求,就是女…

我们是黑龙江省农村户口。结婚十一年,有一个九岁的女儿,男方34,女方30,完全符合二胎的要求,就是女方是四川人户口没有那过来,就生第二胎了,现在宝宝都两周岁了。记划生育办的来让我们交发款,合理吗?
匿名用户    2015-02-01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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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描述来看,你没有办理二胎指标就生育了二胎,那么你的二胎就属于违法生育,但你们的情况是属于符合条件但未办手续的情况,黑龙江省的规定是缴纳1000元社会抚养费(标准近期会调整,会调高)。另外还有一点,你说的女方30,结婚11年,那么女方在结婚的时候只有19岁,女方在19岁是不能依法登记的,那么你的...一胎是不是属于未婚(登记结婚)先育呢?如果是,还会追缴你的违法一胎的社会抚养费的。 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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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志勇_JnPh    2015-02-01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