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农村二胎超生罚款多少?

匿名用户    2013-10-18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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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再生育的; (二)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三)农村人口中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四)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五)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六)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的伤残军人的; (七)农村人口中几个亲兄弟只有一个有生育能力的; (八)农村人口中夫妻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的; (九)盆周山区县和经设区的市批准的盆地内的山区乡(不含其行政区域内的平坝、丘陵、河谷地带)的农村人口中,缺乏劳动力的独生女户;(十)盆周山区县的边远高寒大山区的农村人口中的独生子女户;(十一)婚后患不育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第四十二条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泸州市龙马潭区统计局关于2012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788元,全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3256元. 你可以根据以上有关法规和数据计算得出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 当然这里面牵涉到自由栽量权问题,你要想办法争取到最低额度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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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翠荷_phsa    2013-11-01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