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刚满三个月,孩子的父亲不管他连抚养费也不给,是不是属于犯罪?

匿名用户    2017-01-19 20:16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以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既属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同时也属于人伦常理。如果父母对于年幼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属于违法行为;情节恶劣的构成犯罪,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实践中,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等。 法律依据: 一、《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全部展开 收起
祁安祯    2017-01-23 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