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妻子离婚,可她死活不离,要十万才离,而且孩子她不要,也不给抚养费,我起诉到法院,她当法官的

也是那么说,给钱就离,不给就不离,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6-03-28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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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当法官的,那么案件根本就不该他或者他的朋友来审,或者完全可以不要那个法院来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你有权要求他回避,重裁富新找个法院来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崇稼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金凡究法律责任。

匿名用户   2016-03-2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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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起诉了,就由法院判决。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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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清婉_rASM    2016-03-30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