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好像有这样的规定:公司破产后应赔偿员工三个月的工资 不知道这个规定的执行情况怎么样??
匿名用户 2012-01-10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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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尺吴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瓦助搂者月工资高于坊乐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是固定的三个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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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龄赔偿,工作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麻烦你有点逻辑性 都破产了还怎么赔偿? 只有等破产清算后 多余部分按所有侵害对象,债务比例等等统一支付 作为劳动者那部分 你就别想了!
不只是3个月,要根据你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劳动合同法46、47条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破产后,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