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家出走,对孩子不管不顾属于过错方吗?

前些日子谈了一次没谈成。。。现在问题僵持在孩子抚养费和财产分配问题上,对孩子抚养权没有什么争议。她家不想付抚养费。如果我起诉的话可以要求对方把属于孩子的财产交给我保管吗?
匿名用户    2015-05-27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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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恨饥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情形,才属过错行为。如果女方离家出走、不抚养孩子,你可以要求她支付在此期间孩子的生活费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唉苦孟院。 至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就要向法院起诉。婚抓

匿名用户   2015-05-27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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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则需要支付抚养费!通过法院判决抚养费可交由抚养方保管!请采纳!

匿名用户    2015-05-27 15:45

可以要求对方预付n年的抚养费。

匿名用户    2015-05-27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