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婴幼儿辅食(如亨氏/贝因美米粉)包装上的小孩算不算使用了婴儿形象的广告?

1997年2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八条中有规定:食品广告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不得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其中的“婴儿”是哪个年龄段,如何界定? 现在很多婴幼儿辅食(如亨氏/贝因美米粉)包装上的小孩算不算用了婴儿形象的广告?
匿名用户    2008-06-26 16:38    

满意回答

我记得好像是说,不能使用尚未会走路俗司的宝宝形象。所以估蛇贵次计是指1周岁前的宝宝不可以代言广某缠告吧。

匿名用户   2008-06-26 17:12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