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有一个孩子,办过酒席,没领结婚证,去年说好离婚了,当时没签协议,今年男方找了准备开始过新
匿名用户 2015-06-09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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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以前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在一起生活可以视为事实婚姻,国家承认是合法婚姻。可是从1993年后没有贵队领取结婚证的国家不再承认是合法婚姻了,根据你的描述你们在法律上并不是夫妻,只是一种同居关系,所以你们不存在离婚问题。而宰某敲你们的小孩属于非印香婚子,但是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同婚生子同等的权利,所以即使你们不在一起了,你是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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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证法律是不承认的,可以扶养孩子。这招有点损,如果女方带孩子要钱你就的给,因为有孩子呢。可是如果你带孩子那么你不必给钱,因为孩子你在带,并且你们没结婚证法律只承认孩子不承认没证的婚姻。
因你俩没领结婚照,在法律上你俩不是夫妻,只能算非法同居,各自有权再结婚组建家庭;至于债务,因为不是夫妻,谁欠的谁换。女的想要补偿,最好协商,协商不了,起诉法院也不受理。 但孩子双方都有义务抚养。
女方没有领证就跟你了,还给你生孩子。说明什么?当初她对你是真爱好么?现在你找到了合适的要开始新生活,那她的新生活谁和她开始?问你要钱是不得已,如果你不离婚她肯定不会要钱。她只是希望挽留你,挽留这个家。如果你还有点情谊在,就要好好想想你的新生活一定会过的比现在更好吗?如果你真的非要离婚。那你就给她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