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孩子的妈,我于2008年离婚,孩子的户口在我方,2013年我方占土地,孩子得到的土地赔偿金可以
匿名用户 2015-05-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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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土地赔偿费,怎么处理,属于家务事,怪亲法律不可能有规定。孩子抚养及学费问题,按离婚协议办理,不应该变更。建议土地赔偿费,为孩子储存起来。孩子它毯印父母怪则有义务保护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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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
可以。
孩子的土地赔偿费,怎么处理,属于家务事,怪亲法律不可能有规定。孩子抚养及学费问题,按离婚协议办理,不应该变更。建议土地赔偿费,为孩子储存起来。孩子它毯印父母怪则有义务保护孩子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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