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一方是农业,一方是非农,但没有工作,第一孩是男孩,是否可生二胎?

匿名用户    2011-05-25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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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说你所在的省份,我说能生育,能生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我说不能生育,不能生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怎么给你回答??一楼二楼是根据什么来回答楼主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所以说你的提问让我感到难以回答!因为各个省份的计生政策不一样,总不能把全国各个省份都给你复制过来吧??呵呵!!! 你没说你是那个省份的!我就列举5个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少数民族生育二胎的条件!!!!供你参考!!!在最后根据列举的5个省份的生育规定,给你解答你的提问!! 1、《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聚居在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一)少数民族夫妻是农村居民的; (二)少数民族夫妻一方是农村居民,另一方是城镇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三)夫妻均是农村居民,一方是非少数民族,并在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的; (四)少数民族夫妻均为农村居民,依法生育二个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者二个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双方均为少数民唤眨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村居民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均系农村居民,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4、《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 (二)夫妻双方在少数民族乡、村居住或者工作满五年。 5、《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以上可以看出山东、湖南、浙江、广东都说明了夫妇双方必须都是少数民族,而你们夫妇只有都是少数民族,如果我列举的省份有你们夫妇所在的省份,那么你们夫妇是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福建省规定了少数民族夫妇必须是都是农村户籍!!那么你们夫妇一方是农村户籍,一方非农业户籍,在福建省,应该不符合生育条件把!! 建议你详细参怠以考婚逝抽你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生育调节的规定,和详细咨询当地计生部门!!!!!!!

shanguboy   2011-05-25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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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在广西不行.必须是女方为农业户口,第一胎是女孩子.

傅含灵_huv5    2011-05-25 08:51

可以的啊,但要去办相关手续

匿名用户    2011-05-25 07:30

可以生第二胎,先到居住街道办相关手续。

匿名用户    2011-05-25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