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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认为晚婚晚育的30天产假,属于奖励性措施而不属于保护性措施,如果第一胎已经时已经享受了这部分的奖励则第二胎中不得再享受。 2、但根据江苏省的规定如果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1、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系未生育的;2、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1、我认为晚婚晚育的30天产假,属于奖励性措施而不属于保护性措施,如果第一胎已经时已经享受了这部分的奖励则第二胎中不得再享受。 2、但根据江苏省的规定如果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享受晚育奖励 1、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系未生育的;2、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