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宝宝买了太平洋保险 本来我们签的是每年交2100多元的保险 可是业务员今天给我们的保单确是2940元
匿名用户 2011-06-07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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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规定,购买保险必须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代签,代殖厉北签名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 同样,相关法规规定,保险从业人员禁止返佣。业务员少收了830元,同样是严重的违纪行为。 如果你们投诉,哪怕只落实其中一项,这个可怜的业务员都将会丢掉饭碗! 当然,从你们收到合同开始的第二天开始,有10天犹豫梅涉期,这也是法律规定的,这10天内退保是电急全额退还本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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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业务员为了凑份数而帮你加钱的,但是也应该征得你的同意才行。如果你不愿意加钱的话可以在10天的犹豫期内全额退保的,没有任何损失。
这个是不可能的您没有签字他这个钱是不可能上交公司的 因为这份保单还没生效您都没签字 哪里的垫付的问题 纯属欺骗
您好,保险公司要求在您购买保险的时候需要您亲自签名的,如果不是您本人签名,保险公司是要全额退款的,这是业务员违规操作的。你可以去保监会告。另外在您收到保险合同的同时,您还有10天的犹豫期,也就是您如果不满意,可以在这10天里可以退掉的,只是损失10元钱的工本费。
合同上你别签字,另外还有十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退保是不扣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