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二胎是超生的,镇上要把我和妻子还有第一个孩子我们三口人的地抽回,请问合理吗?还说把我们三口人的…
匿名用户 2012-04-27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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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应葵破当是违法的. 超生按规府欺定应交缴社会抚养费. 超生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户口是另外两个法律关系辉它航. 无必然的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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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胎是超生的,镇上要把我和妻子还有第一个孩子我们三口人的地抽回,请问合理吗?】 不合理,并且违反法。 【说把我们三口人的户口消了,合理吗?】 不合理。镇上无权。并且违法。
你们镇上说这个话的领导是个法盲,不要理会,只是要交社会抚养费(以前叫超生罚款,现在改名了,嘿嘿,不用怕,吓唬人的)
合理个铲铲!这不是相当于草菅人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