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写遗嘱都归一个儿子成立么?没有别的孩子份

匿名用户    2015-05-14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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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常宰。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脂絮殖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阶辨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也不能有效。结合你情况看看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

匿名用户   2015-05-14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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