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后,单位以生二胎为由就不发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

请假后,单位以生二胎为由就不发工资,是否违反劳动法?我与老板理论,他说我的工资和工作返回单位后再说,违反劳动法吗
匿名用户    2011-01-06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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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生几胎,你都可以享受三期妇女的权益,公捆梅司没有合法的理由辞退你坐串,是需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脚减典免费。

匿名用户   2011-01-0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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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指的工资是指你生二胎休假期间的工资还是你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 如果是生二胎休假期间的,那么单位可以不发,因为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可以休假,但不能够享受产假的待遇(例如生育保险、产前及产假工资等); 如果是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那么单位属于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匿名用户    2011-01-07 17:17

如果是计划内有生育保险的应享受相关待遇,每月发给你在职时的工资,另外有生育津贴等都由社保支付,可以等社保报核下来再发,也可由单位先发工资,再由社保补给单位。如果没上生育险,则单位应按月发放工资。 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单位只给相应假期,不给相关待遇。请对照一下,您属于那一种情况。

匿名用户    2011-01-06 19:20

如果你的二胎是计划内出生,就应该享有与第一胎相同的待遇。

匿名用户    2011-01-06 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