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计生办:男方是离婚的有一女孩判给男方,若再婚女方是未婚的,居民户刚转农村户口的能再生第二胎吗

    2014-05-24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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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 根据《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没有孩子),一方再婚前生育一个孩子的;或者一方为丧偶后再婚,再婚前双方符合本条例规定合计生育两个孩子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

席晏静_7C0O    2014-05-24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