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家庭幼儿园的孩子出现意外伤害?

: 协议书 甲方:XXX(家庭幼儿园) 乙方:XXXXXX孩子的监护人父亲:XXX母亲XXX 我园因幼儿特性,爱动,入园时,我和家长都交代非常清楚,因我园收费标准很低,所以歇班不退费,不包赔意外损失,要求家长在我园统一办理团体保险,孩子妈妈没有同意,我从没收过孩子妈妈的保险费。 某天下午老师准备带孩子下楼玩儿,在教室内嘱咐孩子,老师叫谁谁出来,在厅里集合,没叫到不要动,不要说话。不要打逗,不要上桌子,不要自己跑出来,等待老师叫,老师话刚停,一个孩子就上了桌子,老师边喊边到这个孩子身边″不许上桌子,不许跳″老师赶紧把这个孩子从桌子上抱下来,就在抱这个孩子的几秒钟,XXX孩子在老师身后从桌子上跳下来了,(桌子高40cm,地上铺的是塑料拼图很软,XXX孩子跳下后,老师看孩子胳膊无外伤,老师问孩子:“疼吗?”孩子说:“不疼。”但是老师当时就通知家长赶紧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骨折,老师对孩子无过失行为,是孩子未听老师话造成意外伤害。 甲、乙双方都通情达理,双方都愿意一次性了
匿名用户    2010-11-24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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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应该不金脚会瓦高再起诉了。药费单子坊逼沙无用了。你们可以据此协议进行抗辩。

藏弘业_xwbM   2010-11-24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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