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媳妇都是山东的,现在天津打工,我通过了天津的积分落户,我想把孩子的户口一块迁过来,问题是准迁
匿名用户 2016-01-15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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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规定:职工本人申请落户获得落户资格后,不能同时随迁家属,配偶、子女只能按照天津市家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具体政策如下: 1.书面申请(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双方签字)最筝; 2.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离婚民事调解书或离婚民事判决书、丧偶人员原结婚证及配偶死亡证; 4.子女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寸典叨如无《原始出生医学证明》,需要做DNA亲子鉴定; 5.投靠配偶被投靠方为残疾人的,须提供天津市残联出具的《残疾证》并附残疾程度照片(全身及残疾部位); 6.双方村(居)委会证明; 7.被投靠人如果是外地迁津户口的,需在材料中附准迁证或迁移证; 8.落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携带应提交材料到所属分局办理;市内六区到各分局人口服务大厅办理,环城四区及其它区分局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到大厅办理,未设立人口服务大厅的分局,到所辖派出所办理。 (二)审核:对于申请人提交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立即受理,派出所审批后,概密分局审批。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分局批准后,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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