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2014年1月离婚,儿子归我,她于2015年4月未婚生育二胎,这孩子法律上我要交社会抚养

吗?急!!!
匿名用户    2016-10-14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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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追究的是违反现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而生育子女的当事人。 2014年1月有与前妻离婚,2015年4月前妻未婚生育第二个孩子,这中间相差15个月,在此期间,你前妻未婚生育一个子女,那就得确认生育该孩子的男方是谁。 如果生育该孩子的男方是你,那你当然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而如果该男方...是另有他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该是你的前妻和另一位男性。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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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曼    2016-10-14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