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赠予给孩子房产的法律问题
匿名用户 2015-07-0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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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不动产以是否交付登记为前降絮乡提,既然已登记在儿子名下,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要不回来,但考虑当时父亲有出资可能会给悠基予一定的补偿,至于儿子说至死不赡养父亲的话,那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的,根据法律规定,对生父母哪怕他没有抚养过你你都得尽赡养义务,更何况他履行过父亲的义务,只是夫妻关系不好,如果影响常们到孩子对父亲的看法未免有失偏颇了,当然不知道他们的家庭关系所以不能妄下评判,只是从道德层面说,毕竟父亲给了你生命,亲人间有再大的仇也没有解不开的,想想父亲好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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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的前提下才发生,可以按照赠与进行过户。 2、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子女的,对双方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应按其它法律法规交纳契税和印花税。 3、应该办理过户和免税等手续。办免税时提交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
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法院不会支持你的请求。不过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父亲出资购买房产,可以要回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