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去唱歌喝酒喝多了,然后有个女孩子打电话说她前男友不给他走还拿她手机,然后我们就去接哪个女孩子叫
匿名用户 2015-06-0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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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如果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报警;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涉竞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暖金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震饥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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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算,但你们太鲁莽了,去找也占不到便宜,还是不要去,因为你们手段违法。
去司法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