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 哺乳期孩子抚养权该如何争夺

因 受不了夫家长辈的强烈干涉,后婆太强势,怀孕时还巴不得弄得我流产,而丈夫没能力,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懂,连孕期一趟医院都不陪我去,还经常吵架。。。而他们家还让我把丈夫当儿子一样照顾,我真受不了,有时还觉得恶心,,,因而感情渐淡,而提出离婚,,现在孩子在他们那里半个月了,,我要孩子公公婆婆骂我,还说打我什么的,并且吓唬我说“不把平时用掉的生活费还给他们,去要孩子的话,就把我打出来!”------因本人婚后没工作,这也是刚婚不久 我要工作 而他们反对的,而后生孩子,直到现在 孩子才5个月。。。请问我怎么样才能得到这个孩子???
匿名用户    2015-12-23 02:37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采纳哦

戚元容_0kQf    2015-12-23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