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重庆户口,独生子女,女方广东户口,户口没迁,两方农村户口,生二胎已经在广东上了户口,办了生育…

男方重庆户口,独生子女,女方广东户口,户口没迁,两方农村户口,生二胎已经在广东上了户口,办了生育服务证交了社会抚养费,是女方村委会出的证明,现在男方以没经男方同意出证明为由,说女方交过社会抚养费,男方都还要收,我该怎么办呢
匿名用户    2012-12-04 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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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计划生育关系在广东的话,重庆方没有权力再收的,不用管他们.

匿名用户    2012-12-04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