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为上海城镇户口且为独生子女,男方为广东农村户口,是否符合生育二胎?

我是上海城镇户口独生子女,我老公是广东中山农村户口,计划内生育一女。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六)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以及一方为本市户籍,另一方为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夫妻,要求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时,可以选择适用本市条例的规定,也可以选择适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我有两个问题: 1.我们是否可以计划生育二胎? 2.上海可以生育,但是广东不允许生育的情况下怎么处理?
匿名用户    2013-04-09 17:48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没事的,国家现在鼓励生二胎,

匿名用户    2013-04-09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