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在我这,后来我与他签订了一份协议,对方在县城买房定居,我把抚养权给他,但三年来

未尽过抚养义务,没给过抚养费,我不同意孩子抚养权给他了,他已起诉,我能胜诉吗?我是教师,对方是工人,无论学历还是收入都不如我。
匿名用户    2015-12-19 14:47    

推荐回答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建议找律挤坊婚师辩护,胜率还是很大的。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2.法发30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剩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望貌室采纳

太史囡囡_O8M1   2015-12-20 16:25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