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自行车拐弯进校门,被一辆电动车从后面撞到了

孩子与电动车同向,在校门口斑马线上减速右拐,后面电动车速度太快,后面还带个孩子,来不及减速将我家孩子撞倒了,孩子当场不能走,门牙掉了半颗14岁,医院急救在我们的要求下才给了1千元检查费。现在交通处理中心多次要我们算了,把事情结束掉,我们要求赔偿孩子的装牙的钱以及孩子的精神损失费(孩子的门牙要到18周岁才能安装,被同学取笑,应该孩子将来当兵等等考虑),对方只愿意承担500元。说是我家孩子全责,我想问问,这究竟是谁的责任!
匿名用户    2015-12-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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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的过错只造成了另外一方的自行车摔倒的损失,和后面电动车的碰撞没有直接联系,卜倘半不应该承担电动车一方的损失,电动车一方的索赔,你方可以不予理会。 电动车一方车速快没有及时制动造成碰撞属于追满团尾事故,按理说则躬还应该赔偿摔倒一方自动车的损失。

方文林   2015-12-23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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