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才三个多月,还在哺乳期,如果离婚把他给男方是不是不负责任

结婚九个多月,他向我提出两次离婚,那一次是我怀孕六个多月,现在孩子都快四个月了,他说看见我就烦,不想过下去了要离婚,孩子他要。我舍不得孩子我也不想和他再生活在一起啦,但是孩子要是跟我没人给我带,我也没有工作,我该怎么办?
匿名用户    2015-12-26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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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形 别理他 他要起诉随他 法律规定小孩哺乳期是不允许离婚的 等孩子大点1岁他要离就离根他要小孩到18岁的抚养费 每月给或每年一次给清 你要孩子的抚养权就忍耐 孩子5.6个月你出去找个工作 随便先找个干的 以防他以后离婚 说你没能力抚养小孩 最后:如果你觉的累 让他去起诉 孩子到1-2岁就给他 这...期间让他出小孩的生活费 然后孩子给他 你的孩子长大也是你的 他还会叫你妈来看你的 你也可以新的婚姻 提示一下: 法律规定小孩哺乳期是不允许离婚的 也就是他现在想离小孩才3格月法院也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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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向露_x05q    2015-12-26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