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哺乳期女员工被女员工提出劳动仲裁,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是否有转还的余地
匿名用户 2010-02-15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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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楼侨队上的所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他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 2.合理,你的要求只是要求自己的合理所得,法定所得,是合理的。 3.自己和解的话,你又不想再呆公司,我想公司应该会同训岩布意和解的。 西北政法大学 宋立 为你回答,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眨掏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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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时间我建议你去申请仲裁,去找律师的最终极的事情就是上法院,所以划不来的! 第一保留证据,然后到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仲裁 这个是最直接的也是最有效的!如果找律师,最重要在法院见面而且时间繁琐,时间浪费了……
建议你跟员工协商,按照劳动法你是不能跟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她产假及哺乳期内。 如果单位不愿意支付赔偿金,那就跟员工说让其回单位工作,按时支付工资,以此来跟员工协商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