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二婚二胎 男方为什么没有护理假

我和妻子前年结婚 双方都是二婚且70后的独生子女 女方先有一子今年已经9岁 年初怀孕 并依法得到二胎准生证 但男方到单位(鞍钢炼铁总厂)申请护理假时 被告知不享受护理假待遇 请问这合法么 每职工一生一次的护理假 我竟然被告知一生不能得到 难道二婚的人就不是人么 二胎就不是胎么 这么没人味的规定也能想出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践踏人权 我无法将这个消息告诉心爱的妻子 我很困惑 希望得到帮助
匿名用户    2011-03-19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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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陪产假又称男方护理假,凡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假期的人员,视为常祸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生育二胎,不符合"女方初次生育"条件,不享受晚育假,相对应男方也无护理假。能否领取营养费,必须是所生育二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政策,且缴纳了生育保险,具体能否享受,请咨询人力资套贸荒源和社保部门。府凡

果静枫_FiiT   2011-03-22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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