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规定哺乳期给多少生活费吗
匿名用户 2015-07-25 12:57
推荐回答
纵观中国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对妇女哺乳期的长短,没有明确的规定。 但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的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脚亲险在单位……。”可以推断哺乳期是自婴儿出后之日起算1年。 下面是与哺乳期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的条款: 《妇女权益保护法》 第25条: “……。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第26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56条: “有下列侵害妇女合狗府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 正,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四)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的;……。” 《劳动法》 第63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捆纺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4条: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9条: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10条: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宝宝知道提示您:回答为网友贡献,仅供参考。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没有,一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而已 他复制了一大推的废话,最后也没给你个明确的答案,你竟然采纳他,你脑袋真是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