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无故不来上班,没有按规定请假,多次要求提供假单不予理睬可以开除吗?(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一年旷工

2012年7月公司欲与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补偿金,但是通知该员工后对方表示已经怀孕。那么公司就取消了解除合同的通知,随后该员工一直陆陆续续请病假直到休产假。产假过后该员工以身体不适为由不来上班,公司多次打电话写邮件告知如果身体不适请提供病假单,或者你有困难有其他原因确实无法来上班的请提供事假请假单,但我们一直未收到其请假申请。之后又一次电话联系要求其提供请假单据,该员工表示愿意来上班,于是我们安排了工作给她并约定了上班是日期,但她却未按时上班也没有任何理由或通知直到现在。2014年3月22日哺乳期即将结束,公司是否可以按旷工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支付补偿金(员工手册里有规定,旷工年累计12天的开除,并不支付补偿金)?
匿名用户    2014-03-17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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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有公司的规章依据,达到严重违纪应开除的的可以开除

邴瑞锦_hgUF    2014-03-17 1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