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男方在外地工作,对妻子孩子不闻不问,也不给生活费 如果不离婚,怎样争取妻子和孩子的生活费?

之前我们两人协商好,他在外地挣钱,每月留下足够生活所需,把余下的钱给我保存。孩子刚满月,回到娘家几天,5月30日我电话跟他要钱,他反悔不给,起了争执。到现在,对妻子孩子不闻不问,基本的生活费钱也不给。让我花存款。我手里有8万,他手里现有4万。这种情况,我争取到他给我们娘俩生活费吗?我不愿意花存款。他年薪22万证据补充:暂时没有相关证据
匿名用户    2014-07-02 20:39    

为您推荐:

其他回答

直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对方承担孩子抚养义务就可以了

沃夜蓉    2014-07-02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