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5年,生了两个小孩子,在外打工没有办过结婚证,女方是外地的,现在走了,小孩子户口应该怎么下来?

走的时候前几天,说家里进小偷了,把我所有的钱全偷走了,然后就失踪了,我就是怕她以后再回来,如果她回来了,我可以不接受她吗?
匿名用户    2011-05-31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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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非婚孩 子。要想入户口,可能要提供亲子鉴安饥定,再到你的户口所在地入户,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就是所说的罚款。他回来后你耗筛电可以不接受他,不过他如果起诉你要分同居时的财产去法院告 ,法院 会受理的,不过同究筛样你可以找他要孩 子的抚养费。其他的没有责任。

匿名用户   2011-05-3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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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你觉得那种人可以接受吗 ? 主要看你是怎么想的

匿名用户    2011-06-01 11:12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的说法了 你们就是非法同居的关系

荆友容_JuqD    2011-05-31 09:16

我觉得应该可以不接受她。因为没有办结婚证,在法律上你们就不是夫妻,就算是事实夫妻,也应该补领结婚证啊,所以你们应该不是夫妻。建议最好去当地的法院向法官咨询一下。

匿名用户    2011-05-31 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