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宿州市萧县的一位农民我们够要二胎的条件,可我们这里计生办的还要罚钱

我是安徽宿州市萧县的一位农民我们够要二胎的条件,我老婆是独生子女第一胎是女孩现在四岁了,准生证也有年龄也够。计生办罚钱的理由是怀孕三个月的时候没向上报。过了三月才报的,我们不在老家在外边做生意不知道这些才报晚的。现在计生办的要罚三千,还要强制结扎。请问大家我们这样的情况要发钱吗?罚钱有法可依吗?再者结扎不是自愿的吗?不结扎选择其他的避孕不行吗? 请高手帮忙,谢谢!
匿名用户    2011-04-23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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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们夫妇如果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二胎的条件,要先向计生部门依法提出申请,等计生部门审批下来以后才能怀孕生子。如果符合生育二胎的条件,但是没有依法向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就怀孕的属于计划外怀孕。计生部门是要依法进行处罚的。 你再提问中我没有明白你说的是什么意思!!“准生证也有,年龄也够”是不是你们夫妇依法申请办理了二孩生育证??既然计生部门已经给你们夫妇发放了二孩生育证,那你们夫妇怀孕生子是合法的,计生部门没有权利在进局叹悼行罚款。如果你们没有生育证就怀孕的,计生部门的罚款是正确的!!! 关于一定要你结扎的问题!计生部门的做法是错误的,根神灿据国务院2004年12月10日第428号令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权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实行以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育龄夫妻介绍常用避孕方法及其作用机理、适应症、禁忌症注意事项等,指导公民选择适合自身的避孕节育方法” 什么是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通俗的解释就是公民有权利选择适合自己训厉的避孕方法。例如使用长效避孕针、长效避孕药、节育环、批下埋植术等等等很多种,那种适合自己就选择那种避孕方法。 以上你也可以看到,上至国家下至安徽省,都提到了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就是我提到得避孕药具知情选择) !!!!不管你是哪个省!都有这项规定 . 现在是法制社会,法律上有的,是一定要遵守的,如果没有要求,就没有限制。除了违法犯罪,一定要求你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完全是侵犯你的人权。你有权利向上一级政府投诉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shanguboy   2011-04-23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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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萧县的,咱这太孬了!我第一胎还罚呢!就是在外面没妇检!我找的人才没罚!你有人的话就找下送点礼!没有就往上找!不出血是不可能的!咱这燕过拔毛

匿名用户    2011-05-09 15:46

你哪个镇的?我也是萧县的和你情况差不多,他妈的那些人就是想要钱,不知怎么处理。想请教一下您是怎么办的这件事。结果如何。

匿名用户    2011-04-29 09:40

事情解决没,你哪个镇的?我也是萧县的和你情况差不多,他妈的那些人就是想要钱,不知怎么处理。想请教一下您是怎么办的这件事。

匿名用户    2011-04-29 09:35

找个律师告他Y的

匿名用户    2011-04-26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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