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感情不和,现在小孩子都20岁了在外打工,现在离婚却向我索要赔偿8万,我不明白她又什么理由索要?
匿名用户 2011-02-14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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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说的捆纺那些,夫妻间的合法财产本应该是双方共同拥有的清概,但是她并没有做到这一点,你可以根据你上做揭用述的那些 不给她任何赔偿。 摁...宽容一点吧,多少也给一点“离婚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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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提出离婚的呢 如果不和 也不会都过20多年才不和的吧 金钱不能衡量什么也不能代替什么 为你生孩子就是无价 生命无价 但她没有尽到做母亲和妻子的责任 这么久了才要离婚 我想不明白 孩子大了不用再操心了 自己老了要找老伴 就是找个人说说话解解闷 可有老伴为啥还离呢 既然她有那么多不好也一路走下来了 ...
如果有心理的不满可以和他谈一谈,婚姻,不能计较太多! 包容吧!看开一点,都过了20年了! 你也需要用心,看看她到底为什么这样!可能他心里有对你得不瞒你不知道呢!
法律规定婚姻双方在结婚期间获取的收入双方都有权利拥有, 你有看到那些名人离婚都要赔偿给对方一大笔钱,这就是因为虽然他的妻子没有赚那么多,但他先生赚的钱她也是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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