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职工是否有企业土地以及房产的拍卖权
匿名用户 2010-05-10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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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可以就变价方案(包括低价的确定方式)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但是是没有决定权的,因为管理方案及变价方案是在债权人会议上制定的,而职工在债权人会议上没有表决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绣兔报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笼实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告神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六十一条 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 (八)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九)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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