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生儿落户问题?

请问:如果夫妻双方仅有一方为北京户口,而另一方为外地户口。新生儿户口如何确定? 是跟父,还是随母? 具体的,是否与父母之中谁享有北京户口有关吗? 最好附带北京的新生儿落户相关政策,谢谢,可以追分哦。
匿名用户    2007-05-20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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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你的意愿,跟夫跟母都可以啊 你打电话问问吧 对外办公指南: 1、办理户口接待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北京市成寿寺路甲19号。 电话:87680101(监督举报);87682129(户口进京咨询);87680153(常住人口咨询);87682116(暂住人口咨询)。 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报户口就可以。只要在孩子父母一个月之内有北京市户口本就可直接在北京申报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惑蒸口簿》、《居民身份证》、《坐崭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布减蛋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匿名用户   2007-05-20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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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如果婴儿的父母都是城镇户口,可以携带公安部门要求的有关证明,如;出生证、户口本、生育服务证、结婚证到任何一方办理落户手续. 如母亲一方是农村户口,则需在婴儿出生3-5年(记不太清了)后带上有关证明办理北京落户手续.

匿名用户    2007-05-20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