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未过哺乳期,女方起诉离婚并征要抚养费

目前我接到法院的起诉书已经10天了,我很盲目。我看过很多资料了,说孩子在哺乳期间随母亲生活。但是女方在怀孕期间经常夜不归宿,长期夜晚待在棋牌室里赌博,并且有抽烟喝酒的恶习,后来我又经她朋友得知,女方确实在怀孕期间,经常晚上不睡觉,而且抽烟喝酒,另外饮食也不好不正常,饿了就吃一顿,不饿就不吃,一直在赌博。现在孩子两个多月了,她是农民户口,我是市民户口,有正式工作,和稳定的收入,她没有什么收入,另外在思想品德方面她也不好,打骂老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把孩子交给她吗?她脾气非常的不好,这样孩子跟了她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吗?
匿名用户    2014-04-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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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实践中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母亲。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但是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可以在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你努力争取法院会把孩子判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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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嘉悦_x8I5    2014-04-02 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