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和,还有与他父母相处的不好,我们分居一年多了,现在我想起诉离婚,我有一个四周岁的儿

子,我想争取儿子的抚养权,我现在在父母的老家承包了点地,有固定的收入,而且我从怀孕一直到儿子两岁多都是在我父母家生活的,而且我因为身体的原因,很难再生育了,我真的想争取这个孩子,我想问问律师,我现在的情况,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多大的希望
匿名用户    2013-08-30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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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不满十周岁的处理。对两周岁以上未满十周岁的未成年的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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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春雪_JFUM    2013-08-30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