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厂子上班11年后破产后的经济补偿

我是1999年进入水泥厂班,于2010年宣告破产,在厂里做了11年的活,现在厂里破产了,给了我们每人每年按450元的标准发放补偿给我们,而且没有给我们买养老保险,这种合理吗?劳动法里有没有具体规定厂里破产了是该怎么补偿给我们,他发给我们按450元的补偿合理吗?求按照这种情况是 该怎样补偿给工人?
匿名用户    2010-11-22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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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建议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贺嘉悦_x8I5   2010-11-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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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邬笑卉_wWDh    2010-11-22 14:07

按照劳动法规定,像你这种情况单位应该给你发放经济补偿金,一年工龄发放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按一个月发放,不足6个月按半个月发放,你应该能够拿到1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是你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但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本地平均工资的3倍,最多发放不超过12个月。如果单位以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提出要求单位补缴,费用由单位出。另外你要是暂时没有工作,可以到劳动局登记按失业工人每月领取失业金。如果单位拒绝你的要求,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兑现。劳动仲裁后你如果不服,还可以像法院起诉;如果单位不执行劳动仲裁,你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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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0-11-22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