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有权对刑拘的人不往检查院过卷?孩子一共三个人把派出所砸了,现在办的取保候审,公安局有权把这三

公安局有权对刑拘的人不往检查院过卷?孩子一共三个人把派出所砸了,现在办的取保候审,公安局有权把这三个人不往检查院过卷吧。
匿名用户    2016-07-06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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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根据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分别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因此,你的案件属于侦查阶段,应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第二个问题: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法宝叨生社会危险性的。 具体解释: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荒密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 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大道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第三个问题:取保候审后,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再找你,是不是没有问题?我有两点建议: 1、严格而言,取保期满后,按照规范程序,办案单位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取保候审,同时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不起诉决定书》。 2、司法实践中,有的办案单劳纺位只是解除取保候审,不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不起诉决定书》;这种情形绝大多数属于工作不规范,但是也不排除将来有新证据再次追究的可能。 所以,你在取保候审期满后,建议向公安机关索要《撤销案件决定书》或者《不起诉决定书》。

方文林   2016-07-06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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