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取消二胎生育间隔

我和老公都是山东的,农业户口,头胎女孩现在八个月,是不是可以继续要第二个孩子?如果可以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匿名用户    2013-06-06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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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规定,推行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特殊情况之一者,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县级(含县级市、区,下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可按人口计划及间隔期规定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市(不含县级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患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婚后五年以上不孕,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四)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 (五)夫妻中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的 【 (六)夫妻双方均属农业人口,第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总之,此次山东取消二胎生育间隔,也就是说只要夫妻符合以上生育二胎的条件,女性不必年满30岁,夫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二胎生育时间。 --------------------------------------------------------------------------------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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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6-06 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