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但有小孩过了,现在分手,可是女方要求倍偿20万生孩子费,我想知道在法律制度宣判是怎样的?
匿名用户 2014-07-12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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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硬性的规章制度,单肯定会让你象征性的赔偿点的,你不愿意的话她也没办法,主要还是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但是为了孩子还是两个人坐下来再考虑考虑吧!
在法律上算未婚共同生活,女方要求倍偿的20万生孩子费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女方要求抚养孩子,你只需按月或按年支付抚养费即可,可酌情给女方一部分营养费。
没有硬性的规章制度,单肯定会让你象征性的赔偿点的,你不愿意的话她也没办法,主要还是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但是为了孩子还是两个人坐下来再考虑考虑吧!
在法律上算未婚共同生活,女方要求倍偿的20万生孩子费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女方要求抚养孩子,你只需按月或按年支付抚养费即可,可酌情给女方一部分营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