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重庆人我有同母导父的妹妹但她们是广东人,我老公去我家我们能生二胎吗?
匿名用户 2012-07-02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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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应该可贸暖玻以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4、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6、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7、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8、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锅敲一个子女的; 9、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10、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1 1、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1 2、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1 3、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乐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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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交点钱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