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一直不让我去看孩子我可以起诉他吗
匿名用户 2016-01-14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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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降敢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震法亲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高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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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就算离婚了,但是还有探视权的。 探视权是指法庭授予无生活监护权的父母一方的、对其子女进行经常性看望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
孩子抚养权在对方,法律规定你是有探视权的,如果你按协议或者判决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期支付了小孩的抚养费,你是可以按约定看望孩子的,如果与对方协商不了,你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先协商解决矛盾和问题,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孩子的探视权。 根据我国现行《婚依法》第38条的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
可发起诉讼,主张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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