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公司要求调动岗位我该如何???

本人是公司一名职工,现年28岁(在公司工作近13年)于1996年5月14号进厂到至今(当年还未成年).通过个人努力在公司从作业员到如今生管的工作岗位.07年底怀孕后于08年7月份请产假前提出申请从总公司调入分公司(因我房子买于分公司同一个镇,从家到总公司需40分钟左右,到分公司只需10分钟左右,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小孩所以提出申请)考虑到的难处各领导都同意此调动.产假结束后于08年12/28开始到分公司上班,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要求精减人员.3月份厂长口头跟经理要求要把我从分公司调回总公司.因为考虑自己还处于哺乳期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小孩,通过再三考虑于3/12发了封邮件给厂长希望他能够再次考虑一下不要把我调回总公司.可是今天3/18号接到经理通知从明天开始把要我调入车间去做作业员,经询问经理说是厂长打电话来要求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该如何保护自己呢????一个无助的人真诚的希望得到各位的帮忙!
匿名用户    2010-09-1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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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哺乳期期的女工,劳动法有专门的规眨行定,关于对于单位离家远近问题,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你好好与公司沟通,如实在不行,还是回总公司上班为好。但如你现在的岗位在劳动合同中是明确约定的,近今你可以向公司力争,这是属于合同变更,要征得你训导减的同意,否则公司是违反合同行为。

暴惜蕊_4QcH   2010-09-15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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