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问题法院会考虑哪些因素
匿名用户 2012-04-13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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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键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惠挡疾病或其他严锅瓣震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纵横法律网-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于家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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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索要探视权
要根据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综合确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纵横法律网-山东平等律师事务所-宋晔明律师
按法律规定,孩子的抚养要看何方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享有探视权。 纵横法律网-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侯健怀律师
笼统地说: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协商不成,法官会考虑那方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就判决给那方。 法官考虑的具体问题: 1、孩子是否超过2周岁,2周以内要给母亲,除非母亲放弃; 2、孩子给现在实际控制孩子的一方,如果双方都争抢孩子,要判决给实际控制孩子的一方,因为人身无法强制执行。法院不会给自己找麻烦,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