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和我要与丈夫离婚 婴儿六个月大时,她的丈夫并没有提出一个宝宝一天,她的丈夫有外遇 还与另一个
匿名用户 2013-09-29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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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属于哺乳期内,应当判决女方抚养。可以改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菜旧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栋唉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以怨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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