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第二胎间隔四年罚款不?

夫妇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第一台是女儿,想生第二胎,但间隔不足四年,不知是否罚款,罚多少?广东的
匿名用户    2013-08-0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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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第八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了急生劣一个子女,是女孩的。 【2】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63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一胎子女的条件,但是未经审批而怀孕的,应当补办审批手续。 生育时仍没有补办审批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据上一年农村人口人均纯收入的计算为基数,征收2%的社会抚养费。 【3】这对夫妻是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4】应该在生育之前有准索豆生育证。 【5】如果没有准生证就生育了第二胎, 要崭脑按上一年农村人口人均纯收入的2%对夫妻分别进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出忆枫   2013-08-04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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